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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巧(1 / 1)

"用午饭了。”

闻妹远远地走来,身后丫鬟婆子端着碗碟。

眼见着她走近,沈翊面上的神色陡然变得松弛,不复方才阴狠,望着闻妹的眸光带着笑,下了台阶扶了她一把。闻妹抬眸,与他相视一笑,两人携手进了亭子,丫鬟婆子摆了满桌的菜色。

褚无续瞟了眼沈翊,颇为好笑地摇了摇头,果真是英雄难过美人关啊!

“先生,您尝尝看这银耳莲子汤,我还做了些莲子酥,夏日里吃清爽不甜腻。”闻妹在草席上屈膝跽坐。“好好,老夫你馋你这一口。”褚无续瞬间将方才的事抛到九霄云外去了,端起碗,喝起了莲子汤。

闻妹夹了一块莲子酥到沈翊跟前的碗碟中,“夫君也尝尝。”

方才沈翊称呼她为‘内子’,现下她就称之为“夫君”,可见闻妹是真的有好好经营两人的夫妻关系,而不是一味逃避。沈翊牵过她在桌下的手捏了捏,嘴角微弯,“好,你也吃。”

对面的褚无续一生无妻,身边也没红颜知己,瞧着这两人暗送秋波,牙都要酸倒了。

什么叫一物降一物,这就是!

用过午饭,两人辞别褚无续,回到燕王府,沈翊去了书房处理公务。

他进书房没多久,凌盛就端来一碗苦涩的汤药。

沈翊面不改色地饮尽,把碗扔回托盘上,“往后药只送到书房来,别叫王妃瞧见。

有些事并不想和她说,免得她担忧。

凌盛颔首,“早就吩咐了。”

沈翊摆摆手,“下去吧,我睡一会。”

昨晚没睡,现下头都有点疼。

凌盛看着不忍心,“主子,您这样于身子有碍,不如和王妃分房睡罢。

分开睡,也就不怕半夜会吓着王妃了。

有时候主子半夜发起梦魇来,确实是有些骇人,有次他撞见,那脸色黑得像是能吃人,他都被吓了一愣。“不必。”沈翊往书房隔间走去,那摆着一张榻,他和衣而卧,凌盛见劝不住,只能摇了摇头退下,守在门外。沈翊合上眼入睡,好不容易才盼来与妹儿同床共枕,他是疯了才会和她分房睡。

哪里有新婚就分房睡的,传出去还当他不重视她,岂不是让她受委屈。

也幸好他自幼习武,有些底子,要不然这一夜夜的熬着,兴许还真撑不住,先熬着,往后再说吧。前厅,闻妹昨夜休息得好,今日不困,只略坐了坐,喝了盖茶,就处理起了王府事宜,如今她真成燕王妃,要处理的事情就多了。四哥忙朝堂的事,她就得打理好内宅,不能拖累了他。

闻妹先唤了月露来,拿出她的卖身契递给她,“这东西收好,往后你就是自由身了。”

月露怔怔地捧着自己的卖身契,眼泪顷刻之间就盈满了眼眶,“姑....

她从未想过,这辈子还能有摆脱奴籍的命。

从前,父母为了兄长,将她推入奴籍这个火坑,幸好遇到了姑娘这么好的主子,从不打骂、苛麦,待她如妹妹一般。闻妹笑,“哭什么呀,这是好事,若有的选,谁愿意做奴婢呢。

月露吸了吸鼻子,用袖子抹了把眼泪,展开卖身契瞧了眼,她跟着闻妹也学会了认字写字,当初她还不乐意学呢,觉得她一个奴婢读书做什么,可姑娘说:“无论是姑娘还是奴婢,学到读书总有好处,兴许来我嫁个尚可的人家,做当家主母,你

作为我的心腹,

不会字怎么替我操持家中事宜?

就因为姑娘这番话,她跟着姑娘学了念书习字,如今再看见父亲歪扭的名字,只觉得恍如隔世。

看了一会,她把卖身契折好,又递还给了闻妹,“姑娘,仍旧放在你那吧。”

闻妹抬眸,诧异道:“这是何意?你不想要?”

月露说:“先放在姑娘这,等来日我有机会成亲出府,再给我吧,放我这我怕弄丢了。”

月露觉得姑娘待她好,她也要懂得感恩,有卖身契在姑娘这,更能让姑娘放心的用她,捏着卖身契,就犹如捏着命根,自然不敢不忠心。闻妹略想想便明白了,叹道:“傻丫头,我还能不信你吗?”

月露挠了挠头,“我也信姑娘。”

就是不还她卖身契,一辈子跟着姑娘她也乐意。

闻妹见她坚持,便道:“好吧,我就先收着,来日你需要,直接问我就行。”

等过两年,局势稳定些,给月露许个好人家,届时再还给她也是一样的。

月露答应,“行,奴婢去看看兰嬷嬷。”

闻妹点头,让她去了。

堂中摆着冰鉴,一点也察觉不到热意,闻妹收好卖身契的盒子,转为查看礼单,这次大婚的礼单,罗管家已叫人整理好了,但她还得过个目,也费些功夫。竹夏竹秋立在门口等候吩咐,整个王府都陷入安静,夏日蝉鸣阵阵,荷香飘得满府都是,闻妹低头久了,抬头望一眼窗外飘扬的垂柳,忽而弯唇一笑,这样的日子,安宁得像是一场梦,一场美梦。“给王妃请安。”过了一会,罗管家递了名册上来,说是把府里的大小管事丫鬟婆子都召集来了,等候闻妹召见,分配差事。王妃进府头一日,家仆们合该要拜见主子。

但闻妹早就见过她们了,先前这些管事就待她恭敬,更别提如今她名正言顺,别人待她恭谨,她也待别人宽和,不欲为难他们。闻妹说:“差事就不必重新分配了,和往常一样便是,我带来的丫鬟就搁在兰苑,兰嬷嬷不必分配差事,她年纪大了。”罗管家忙道:“王妃安心,先前王爷就吩咐过要厚待兰嬷嬷,老奴拨了几个丫鬟婆子伺候,必不会怠慢。”沈翊哪能不知道闻妹的意思,兰嬷嬷在兰苑时就不怎么管事了,如今到了王府,只待安享晚年,比之侯府老夫人也不差。闻妹垂眸一笑,这大抵就是嫁给四哥的好处吧,她想什么,四哥都知道,哪里还需要她来吩咐。

“既如此我便放心了,星霜,拿我的钥匙,从库里给管事的每人发八两银子,其余的六两,就当是我给的见面礼,发完就散了吧,外边日头也晒。”除去月露,就是星霜在她身边最久了。成婚后,闻妹真是一夜暴富,她现下都有自己的私库了,厚实的嫁妆,并着沈翊送来的聘礼,怕是比章氏还要富得多,怪不得先前绮云说成婚后就有银子了,现下确实是有大把的金山银山,这辈子都花不完。“老奴替众人谢王妃赏!”罗管家喜笑颜开,因着大婚,王爷早就赏过了,王妃如今又赏,下边得乐开花。闻妹把名册合上,“对了,罗管家,昨日宴席上还剩下多少席面?”

罗管家忙道:“回王妃,剩下的老奴都安排人散给城外难民了,城外也不知从哪来了不少难民,正好王爷大婚,也让他们饱餐一顿。”闻妹满意地笑,“罗管家有心了,往后就这样办,但若是馊了坏了就不得送与旁人,免得坏了王爷名声。”上次王府设宴,多余的食物是这样安排的,这次罗管家就知道提前安排下去,可见有个好管家也挺重要,不必一次次提醒。处理完这些事,半下午了,月露探望了兰嬷嬷,端了盖金丝燕窝来给闻妹,“王妃歇会,仔细伤了眼。闻妹也是有些累了,揉了揉眼尾,端起燕窝尝了尝,“这燕窝火候不错,谁做的?”

月露给闻妹捏肩,“就是从侯府带来的阿莠,之前在兰苑也是在厨房帮忙。”

闻妹点点头,从侯府包括月露兰嬷嬷,她带了六个人来,其余的都留在侯府,王府着实不缺人,多带无益。“王爷还在书房呢?晚些等王爷忙完再摆膳。”她忙,沈翊也忙,两人都各自有事操持,闻妹也不催他。"是。”月露答应着。

沈翊倒也不需要人唤,他睡了一个时辰,又起来处理政务,方才还和褚先生说起镰州的事,这就收到了徐音尘的消息。镰州知州魏宗乃是承恩公嫡幼子,也是魏皇后的幼弟,必须得一击即中,否则等魏家反应过来,就难成第二次手。眼看着天暗了下来,沈翊便往兰苑去,闻妹在庭院里摆了膳,点上驱蚊虫的香,两人坐在院中用晚膳,此刻的晚风还带着点热气,但周围摆着冰鉴,倒也舒适。“我瞧着你好似不招蚊虫?”沈翊看徐徐上飘的烟云,很清淡的气味。

“对,从小蚊子就不咬我,这是给你点的。”闻妹这点倒是奇特,她不仅不招蚊子,各类小虫子也不招,她的屋子里,从来没见过蚊虫,起初还当兰苑没有蚊虫,可月露屋里又有,夏日时常被咬得身上都是小包。沈翊夹了一块鱼肉扔在桌边徘徊的踏雪,它那猫鼻子太灵,一嗅到鱼肉的味道,必定出现,又夹了鱼腹没刺的鱼肉放进闻妹碗中,笑道:“在你身边,也没蚊子咬我,我当真是娶到宝了,往后夜间不必燃香驱蚊了。闻妹吃着鱼肉,“四哥这是拿我当驱蚊香了。”

“没,”沈翊压低了嗓音,用只有两人能听见的语调说,“你比驱蚊香更香。

闻妹脸颊“唰”地一下热了起来,连忙去看守在外边的丫鬟,生怕被人听见这夫妻之间调\情的话,见她们安然不动地站着,应当没听见,她才放下心来,回眸瞪了沈翊一眼,“四哥!”这一句“四哥”含着怨带着嗔夹着羞沁着恼,可把沈翊喊得五体通泰,“嗯,怎么了?”

闻妹哪好意思说出来,只能羞恼地垂首用饭,“不理你了。”

“妹儿想到哪儿去了?我说的是你身上的体香。”沈翊一本正经的模样,好像他当真没别的意思。

也只有极为亲近者才晓得,闻妹天生带着雅淡、似空谷幽兰般的体香。

年幼时不易察觉,及笄后,此香便浓郁一些,因此闻妹身上常常佩着香囊遮掩,免得被人发觉。

体香并非特例,但较为稀少,闻妹是低调为上,毕竟越是稀奇,越是引人注意,而她从前还没能力保护自己。“食不言,四哥,吃饭!”闻妹瞧四哥分明就是逗她玩,还装得这样正经,四哥当真是越来越坏了。沈翊瞧她通红的耳廓,垂眸笑笑,不再逗了,“好,吃饭。”

闻妹比踏雪还不经逗,时常要羞得面红耳赤。

但见她这副样子,心里头却愈发舒缓,犹如他的解药一般,令人心里头平静下来。

三朝归宁,沈翊的架势摆得倒足,归宁越隆重,越代表着夫家对新妇的看重,因而沈翊没有客啬。当然了,归宁的东西,一点也没落到章氏手中,一部分给了老夫人,剩下的,全给了管家,收进了永平侯的私库他们甚至没去世贤院,只在老夫人那坐坐,连午饭也没用就走了,摆明了瞧不上章氏。

“母亲,他们也太过分了,怎么说您也是闻妹的嫡母,他们这是把你的脸面放在地上踩呢!”闻妍今日特意回了侯府,听辛嬷嬷票告燕王燕王妃已离府,愤愤不平。

章氏的脸色瞧着不大好,冷哼道:“她哪里把我当过嫡母。”

一想到闻妹出阁前对她说“来日方长”,章氏心里就打怵。

侯夫人对上燕王妃,她哪来的胜算?更何况如今她失了永平侯的信任,现在连下人待她都不如从前恭敬了,府里不少事,永平侯交给了管家还有赵姨娘操持,大家心里明镜似的“不孝之女凭什么能做燕王妃,皇....闻妍说到一半噤了声,不敢议论帝王,只说,“燕王真是眼瞎。”闻妍从没想过,有一天闻妹会嫁得比她好,她如何也想不明白,麻雀竟也会飞上枝头变凤凰。

章氏握住闻妍的手,“罢了,如今你父亲不大看重我,我还和闻妹彻底撕破了脸皮,你大姐日子也不好过,如今我能指望的只有你了。”昌国公世子到嘴的鸭子飞了,转头就答应了昌国公夫人纳了两个貌美的良妾进府,如今连闻娴的屋都不进了,闻娴的日子愈发难过起来。闻妍咬了咬牙,宽慰道:“母亲,您别气馁,只要瑞王成为储君,咱们就可以翻身!”

闻妍从前也怕燕王,可自从嫁去了魏家,见识了魏家的繁花似锦,再被魏家人在耳边撺掇,便自发的站在了瑞王那边,仗着有魏家撑腰,也就不怕燕王了。章氏叹息,“燕王咱们是得罪彻底了,现如今也只能盼着瑞王,你也要早些诞育嫡子嫡女,出自你肚子里的嫡女,很有可能成为下一任储妃,要上点心。”千帆过尽,章氏能靠的还是高嫁的女儿,也不枉她因着闻妍的婚事和永平侯生了嫌隙,只要闻妍生下嫡子,坐稳魏家妇的位置,一切都还有机会。“女儿知道,一直在喝坐胎药呢,”闻妍想起来时夫君的叮嘱,小声问,“母亲,闻妹带了几个丫鬟去王府,可有你的耳目?”章氏嘴角流露出一抹算计,“放心吧,安排着呢,待寻着好时机,非得让那贱妮子好好喝一壶!”闻妍放下心来,“那就好,我婆母让我和母亲说,有空去承恩公府坐坐,魏家待我还不错,瞧着是想拉拢咱们的意思。”毕竟闻妍和侯夫人在众人面前代表的还是永平侯府,不知内情的人,都会觉得嫡出比庶出重要,要是侯夫人常去承恩公府,怕是外人就要以为永平侯站队瑞王了。章氏哪里知道远在边境战场上永平侯的艰难,一心只想着她自己,满口答应下来,“好,我也想去魏家拜访。闻妍满意地笑了,夫君交代她的已经完成,她们母女只有靠着魏家,靠着瑞王,才能不惧燕王。

归宁后,闻妹的婚后生活正式开始了,简而言之,是美好生活开始了。

偌大的王府就他们两个主子,上没有长辈,下没有侧妃妾室,无人指手画脚,不必晨昏定省,早上想睡到日上三竿都可以,日子过得美滋滋,闻妹从前做梦都不敢想婚后能这样舒适。沈翊忙着政务,把整个王府都交到了她的手中,王府中的丫鬟仆役也对她恭恭敬敬,说一不二,闻妹再也不必操心旁的,只管打理好中馈。虽然王府中馈也没这么好打理,得亏是先前沈翊就让她上手了,要不然操劳起王府的账簿来还真是要费一番功夫,不像如今,上手极快,轻松搞定,不仅能理清账簿,还能从其中看出点别的门道。这日傍晚,两人在花厅用晚膳,闻姝给沈翊盛了一碗汤,“四哥,这是百合莲子汤,你喝一碗,清心安神的,夜间是不是没睡好,眼底怎么有乌青?”沈翊眼睫半垂,接过汤碗,睁着眼睛说瞎话,“夜间睡得挺好,许是白日政务太忙了。”

连续半个月夜里头不曾入睡,有时实在困得慌,眯一小会,也是半梦半醒,不敢睡熟,只靠着每日书房午歇一会撑着,甚至忙起来,没空午歇,眼底没乌青就怪了。沈翊都想骂那个庸医了,连着喝了这么久的汤药,还是不见效,有时在书房歇那么一两个时辰,还能被梦魇惊醒,以致于他更不敢夜里头入睡,生怕吓着闻妹。“公事再忙,也要注意身子啊,一会我让月露泡杯酸枣仁茶,喝了好安眠。”闻妹越过越滋润,瞧沈翊这般,心里不是滋味,朝堂上的事又帮不了,只能提着心。“无碍,有你在府里操持,我轻松多了。”沈翊笑着握了握闻妹的手,如今罗管家都找闻妹告大小事,用不着沈翊操心“我分内之事,”闻妹也只能在这方面帮帮四哥,“对了,我今日看上个月府里的账簿,发觉定都的米价跌了不少。

沈翊喝着汤,说:“作物丰收,百姓家中有了粮食,米价下跌正常。”

“是这个理,但我看边境局势不稳,两国随时都可能开战,这粮食怕也跌不了多久,”闻妹顿了顿,又道:“我听罗管家说,近期城外不知从哪来了很多难民,听说是逃荒来的,正是头茬粮食丰收的时候,哪个州府受灾这样严重?“多半是从镰州来的,”沈翊也没避着她,“镰州知州是魏家的人,等徐音尘回来,我打算参他。”闻妹一听就明白了,“你有把握吗?这么快就对魏家动手,一旦撕破了脸,表面的平静也维持不下去了。”现在的朝堂还算平稳,一旦战火拉开,就真到了朝臣们站队的时候了。

沈翊喝完了汤,用帕子擦了下嘴角,“放心,原本去年就该动手,等到今年,自然是有十足的把握。”“那就好,”闻妹对沈翊有信心,吃着菜蔬,垂眸想了会,“我方才和你说米价,是想着我们要不要借机囤粮,边境不稳,乱世之中,粮食最贵,真到那时候,有钱都买不到粮食,不能让魏家占了先机。”闻妹自然不是怕他们没饭吃,再乱的世道,也饿不着皇家,囤粮是为以后做打算。

“还挺机灵。”沈翊笑看着闻妹,眼中不仅仅有男女之爱,还有对她纯粹地欣赏,这么快就能想到囤粮,可见对时事的敏锐程度不低。闻妹被他看得略有些难为情,说:

“这些年的书也不是白看的,你忘了当初你还把考科举的书给我看嘛。”

沈翊虽没下场考科举,但学是一点没少学,还让闻妹一道学,闻妹还会写策论呢,写好交给沈翊点评,四哥俨然是她的另一个先生。“囤粮是要囤,不过得找个借口。”沈翊思忖着。

闻妹莞尔一笑,“借口我都想好了,正好城外多了难民,又临近中元节,咱们就以中元祭祖,为皇上祈福之名,在城外施粥半月,既要施粥,那就得买米,买多少用多少外人又不晓得,便利了咱们,救助了难民,又能博得皇上欢心,一举三得。沈翊静静地听着她说,瞧见她眉飞色舞,极其少见的自信张扬,她向来是低调谨慎的性子,很少会露出这样的神色,可偏偏这样的神色,是沈翊想在她脸上看见的。他早就说过,不想将闻妹困于后宅,做章氏第二,想她与自己并肩,看这万里河山。

“四哥,你这样看着我做什么?”闻妹抿了抿唇,眼神微怯,“哪里说错了吗?”

她从前也没经历过这样的事,心里还是有点没底的。

“没有,你的法子很好,就这么办吧,”沈翊赞赏地望着她,“妹儿当真是我的贤内助。”

得了夸奖,闻妹悬着的心放下,挑了下秀眉,“我说过,不会拖你后腿。”

“好,吃菜,要凉了,”沈翊给她夹了四喜丸子,说:“粮食别全在城内买,安排管家在城外庄子上囤一点,全搁在城内不安全。”闻妹咬着丸子点头,“我懂,狡兔三窟嘛。”

得了沈翊的首肯,次日闻妹就吩咐了下去,一部分大张旗鼓的买,拿来施粥,另一部分少量多次换着人买,尽量不引起旁人的注意,哪怕瑞王知晓,也只会以为燕王在施粥博名声。这种事情谁都能做,瑞王要是想做,他们也不拦着。

但观察了几日,发现瑞王府并没有动静,好似并不屑去施粥讨好那些难民,那更便利了闻妹,瑞王不需要这点名声,他们需要!忙活了几日,转眼到了乞巧节,夜幕降临时,沈翊才回来,闻妹正想让人摆膳,他让她去换身轻便的衣裳,“带你出去看花灯。”“好呀,你等我一会。”闻妹忙回屋换衣裳,换回了从前做姑娘时穿的对襟襦裙,现下做了王妃,衣裳料子什么都有规制,懂行的人一眼就能瞧出来。闻妹戴着帷帽出来,“四哥,我换好了,不先用了晚膳再去吗?”

沈翊揭下她的帷帽,说:“夜色昏暗,不戴这玩意,带你去外边吃。

今日沈翊想单独带闻妹出去,连月露凌盛都不带。

闻妹还是头一次不戴帷帽出行,世家贵女出行,尤其是人多的地方,必带帷帽遮面,这是规矩,但好像和四哥在一块,也没那么多规矩。乞巧节又称女儿节,颇受女子喜爱,因着“牛郎织女”的传说,常常有心仪男女在这一夜互送信物,定情终老,因而八九月,会有许多人家办喜事。王府的马车送两人到朱雀大街,百姓多称之为南街,今年乞巧节的花灯摆在这,他们到时夜已四起,还能瞧见天边升起的上弦月,但在花灯的映衬下,月亮的光芒也稍逊一筹。马车守在原地,沈翊牵着闻妹的手踏入了灯市,南街两侧商铺大开,门前都悬着各色花灯,圆灯、纱灯、花篮灯还有造型别致的龙凤灯,从街头摆到街尾,一整条街,犹如白昼。行人如流水,大多是一男一女,一年中,也只有这一日众人将男女大防抛却脑后,邀约心仪之人共赏花灯。这是闻妹头一次在乞巧节这日外出,先前被拘在侯府,着实错过太多了,她看得目不转睛。

“饿不饿?想吃点什么?”夜里暗,人又多,沈翊紧紧地牵着她的手,好似生怕被旁人拽了去。

“有点饿了,”闻妹边走边看,除了花灯,也有许多小摊贩,哪里人多哪里就有钱赚,自然不会错过这样的好时机,闻妹瞧见支在大榆树底下的一个馄饨摊问,"可以吃馄饨吗?"

“你想吃什么都可以。”沈翊拉着她走过去,让摊主下两碗馄饨。

馄饨端上来时,老阿伯还送了两个乞巧果,笑呵呵说:“今日乞巧,送二位的。”

“多谢阿伯。”闻妹望着这乞巧果,和她从前做过的不一样,没什么别致的造型,就是圆溜溜的,似汤圆一般,甜腻味。沈翊给她吹凉了馄饨,换了个碗,“是不是头一次在路边吃小食?”

“对啊,从前哪有机会。”闻妹咬了半口馄饨,肉嫩鲜香,汤汁浓郁,“好吃,有点家里没有的烟火气。”馄饨摊客人还不少,每次阿伯一揭开锅盖,就有白雾往上涌,似烟似云,一面手脚麻利的将馄饨装碗,一面笑呵呵地招呼客人,交谈声混入这嘈杂的夜色,为热闹的今夜添彩沈翊说:“人多是热闹些。”

闻妹摇头,“那也得看是怎样的人,侯府人不多吗?照旧不热闹。”

“侯府里都是外人,待往后咱们有了孩子,孩子再有了孩子,府里就热闹了。”分明两人还没圆房呢,沈翊却想着几十年后的事了。闻妹笑了笑,没接话,但心里也是盼着能瞧见这一幕,不知不觉,她已经习惯了两人是夫妻,而非兄妹。两碗馄饨才十文钱,沈翊多给了些,权当感谢阿伯送的乞巧果。

从馄饨摊离开,两人牵着手一路逛着,闻妹瞧见河畔有人在放花灯,她晃了晃沈翊的手,“四哥,我们也去放花灯吧。沈翊自然依着她,来到卖河灯的摊子前。

瞧见闻妹梳着妇人发髻,摊主笑着招呼,“这位夫人想买些什么?随便看看,什么花灯都有。

闻妹瞅了几眼,“可有荷花灯?”

老板连忙从众多花灯中拿出一个粉色的荷花灯,“有,夫人瞧瞧。”

“要两个。”闻妹接过那个花灯。

沈翊付了银子,“就拿一个。”

两人离开摊子,沈翊才说,“咱们夫妻一体,放一个就好。”

闻妹捧着已经点燃的花灯,眉眼含笑,“好。”

两人蹲到河边石阶,将荷花灯放入河中,随着水流,汇入万千花灯中,很快就不见了踪影。

沈翊的手搭在闻妹肩头,半揽着她,两人就这么静静地看着花灯消失,闻妹问:“母亲是不是喜欢荷花呀?”“嗯,她不大会做点心,做得最好的就是荷花酥。”游学时,沈翊吃遍了大江南北的荷花酥,哪怕是锡州的荷花酥,也再寻不到母亲的味道,如今能让他满足的,只有闻妹做的荷花酥。

闻妹回头望着他,眼神澄澈,“中元节那日,我做荷花酥让母亲瞧瞧我的手艺。”

沈翊深邃的眸子看了她半晌,忽而上前,用额头抵着她的额头,轻蹭了蹭,“好,母亲一定高兴。两人近若咫尺,四目相对,呼吸交迭,在嘈杂的南街,隔绝出一片安静的天地,两颗心悄悄地跳动着,头顶的垂柳枝条随风摇曳,时不时扫在闻妹的头顶,弄得她有些痒。沈翊拂开柳枝,扶起她,“走吧,再去别处瞧瞧。”

闻妹起身,正要离开,忽得视线顿在某处。

沈翊回头,“怎么了?”

“你看那个是不是南临侯世子?”闻妹指了指对岸的一个男子,夜里头,她生怕自己看错了。

沈翊瞥了眼,“是他。”

“可他身旁的女子不是绮云啊。”闻妹蹙起眉头,“两人还牵着手,这样亲昵。”

在这样特殊的日子,牵着除了妻子以外的女子,很难不让闻妹拧眉。

“许是他纳的妾室。”沈翊比闻妹消息更灵通一些,只是除了闻妹的事,他不怎么上心。

闻妹讶异,“他这么快就纳妾了?绮云都没和我说,大婚那日我看她精神也不太好,她说是没睡好,我也没多想。沈翊牵着她的手离开,边走边说,“世族里边纳妾不是很常见,昌国公世子屋里头好几个妾室通房。闻妹想说什么,可又无法反驳,是啊,纳妾之风在贵族里边盛行,从前还有人以婢妾多而自豪,其实大周律法对不同官员世族纳妾多少是有定数的,可谁管得着通房丫爱,连妾都算不上,也管不了。所以先前四哥承诺绝不纳妾,她才那样诧异,在她看来,王爷与皇上一样,都可以有很多妃妾,无人能置喙,因为皇家要开枝散叶,妃妾子嗣越多越好。“只是忧虑绮云,她本就是胆怯的性子,怕是被欺负了也不敢说什么。”陶绮云又是高嫁,还只是庶女,底气不足。沈翊没心思关心别人,但见不得闻妹皱眉,“你若有空可以去南临侯府瞧瞧她,我不拘着你,想去哪里都可以,只是多带几个丫鬟侍从保护自己。“如今七月里,不便上门,等到八月吧,借着仲秋节,我去探望她。”闻妹就这么几个好友,难免挂心“行,去那边瞧瞧。”沈翊今日特意带她出来是想让她开心,可不想因为这件事扰了她的兴致。

这条街一眼望不到头,定都着实大,今夜宵禁时间推迟,这个点大街上还人满为患。

“四哥,你看那个猫儿灯,好像踏雪呀。”闻妹看着琳琅满目的花灯,个个都觉得喜欢。

沈翊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是一个形状如猫咪前爪趴地伸懒腰的花灯,做得活灵活现,是有几分像踏雪。沈翊牵着她的手上前,向店家买下了这个花灯,给闻妹提着。

闻妹提起来晃悠,“带回去踏雪会不会喜欢?”

“就怕它会一爪子给撕碎。”沈翊笑道。

闻妹想了想踏雪的性子,还真有可能,“那就挂在树上,不让它抓到。”

“不早了,回去吧。”沈翊眼看着也逛到底了,再往回走还要一些时间。

“好啊。”闻妹提着灯,吃也吃了,玩也玩了,还买了花灯,今日足够尽兴。

沈翊牵着她过桥,从河对面那条街回去,人少些。

起初闻妹走的还不算慢,可渐渐地她就跟不上沈翊的步伐了,沈翊是习武之人,又在外游学许久,体力自不是整日待在后宅的闻妹能比的。沈翊牵着她的手,余光一直注视着她,瞧见她的脚步有些拖沓,停了下来,半蹲在她跟前,“上来。”“什么?”闻妹怔愣地看着他。

沈翊回眸,“我背你回去。”

大庭广众之下,这条街虽人少,也是有人的,更何况河对岸人声鼎沸,虽然夜色浓郁,也怕会被人瞧出他们的身份,传出去不好听,闻妹摇摇头,“不用,我能走,快到了。”“还有得走,快些上来。”沈翊催促,“不听四哥的话了?”

闻妹捏紧了手中的花灯提杆,看着沈翊的眼神,犹豫了下,到底是顺着他,伏到了他的背上,一只手提着花灯,一只手勾着他的脖颈。沈翊这下满意,稳稳地背了起来,继续往前走。

“四哥,我重吗?”闻妹靠在他宽阔的肩背上,夏日衣裳薄,她仿佛能感受到四哥后背紧实的肌肉,满满的安全感。这是闻妹第一次被男子背,连永平侯都没有背过她,人们常言父亲的后背宽广厚重如山峰,可闻妹没感受过。“重,”沈翊掂量了一下,“像踏雪一样重。”

闻妹心提到一半又落下,嗔了句,“四哥取笑我。”

沈翊背着她,放缓了步子,说:“我在北苑第一次见你时就在想,哪逃出来的难民,瘦成竹竿了,一点也不好看,后来补回来,脸颊上有了肉,才可爱起来。小时候的闻妹是真的不好看,面黄肌瘦,又矮又小,所以当闻妹渐渐地长大,出落的越来越漂亮,才叫人这样惊讶。“小时候吃不好穿不暖,后来吃的好,穿的好,自然就长高长肉啦。”所以闻妹从不后悔那次从台阶上滚下来,疼几个月,换来了之后的好日子。“嗯,现在想吃什么都可以,多吃点。”沈翊看着她从面黄肌瘦长成了如今的冰肌玉骨,犹如他亲手养大的珍宝,哪舍得给旁人。“我现在吃的可好了,每日都有燕窝吃。”金丝燕窝是贡品,就是世贤院也少见,从前闻妹见都没见过,如今日日都吃。沈翊唇角溢出笑,卷入这摊浑水,不就是为了让她过得更好嘛。

“四哥,你瞧,这花灯上有提字呢?”闻妹把猫儿灯在沈翊眼前晃了晃,是一行诗,“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①他颔首,“应景。”

他与闻妹在一起,便胜人间无数。

闻妹把花灯转了个面,也有一句诗,“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①

“这是秦少游的《鹊桥仙》。”她说。

沈翊脚踩在落叶上,有沙沙声,不知从哪飞来一只萤火虫,扑闪着翅膀,微茫的光照亮了前路,闻妹盯着萤火虫瞧。沈翊忽然接了她方才的话,“长久我要,朝暮亦要。

闻妹莞尔,靠在沈翊宽厚的肩上,说:“四哥当真是个贪心鬼。”

“嗯,我贪心。”沈翊笑。

靠在四哥身上,闻妹嘴角不由自主地上翘,隔岸人声嘈杂,此处却夜阑人静,分明只隔了一条定河,却像是隔着牛郎织女的银河。幸而,她和四哥在一处,不必受分隔之苦。

那夜着实是走得累,后边闻妹靠在沈翊背上睡沉,待马车停在王府门前,她才醒转,从街上买来的猫儿灯挂在兰苑的樱桃树上,一连几日,闻妹心情都十分愉悦。这日午膳后,沈翊照旧去了书房,闻妹去兰嬷嬷那坐了会,见嬷嬷咳嗽,她便想着得请太医来瞧瞧,因而从兰嬷嬷院里出来,她就去了沈翊的书房。沈翊的书房设在萏池旁,夏日里安静也凉爽,平日他待客也是在这个院子里,闻妹轻易不踏足,不想扰了他办事。今日来,才进院子,就见凌盛从食盒里端出来一碗黑乎乎的汤药。

凌盛一瞧见她,神色慌乱,想把药碗藏起来,越发显得欲盖弥彰。

闻姝秀眉一蹙,快步上前,面露肃色,“这是四哥的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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