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锦欢生平第一次见到如此贫瘠的村落,竟连书写用的纸张都难以寻得。螺丝村固然贫困,但周边百里之内的村庄亦无二致,村民们甚至连竹片都舍不得用,上个茅厕只是简单地用水冲洗一番便了事。
小锦欢心想,若是在这竹片之上如厕,那屁股岂不是要遭受莫大的折磨?
回想起之前见过的娇娘,她竟只能在干草之上如厕,还是林政一细心地为她整理好,确保上面没有虫子。
九九这个系统真是贴心至极,竟然为小锦欢送来了纸张。
这白色的纸张柔软而顺滑,使用起来极为舒适。
小锦欢不禁好奇,这究竟是如何做到的呢?
就在这时,茅厕外传来了小锦强的声音:“妹妹,你怎么蹲了这么久?出来了吗?”
小锦欢走出茅厕,嗔怪道:“哥哥,你都上了两次茅厕了,怎么吃了这么多东西?”
小锦强一脸急切地说:“妹妹,快走吧,走远点,我快要憋不住了。”
话音刚落,小锦强便冲进茅厕,一连串的屁声响起。
小锦欢赶紧捂住嘴巴,飞快地跑开。
…臭哥哥。
……
小锦欢拿起爹爹前几日削好的竹片,用纤细的木炭在上面挥洒自如地书写着。经过一个时辰的练习,她的字迹越发流畅而优雅。
当爹娘和哥哥从田间劳作归来,看到这一幕,都震惊不已。
“妹妹,妹妹,你这是在做什么呢?”小锦强好奇地问道。
“小锦欢,这些字都是你自己写的吗?”林爹疑惑而惊喜地看着她。
“小锦欢何时学会了识字?”
娇娘也感到十分意外。
小锦欢激动地跑到他们身边,自豪地说:“爹娘,哥哥,你们看,这些都是我自己写的字哦!我学会了识字!”
小锦强虽然还不识字,但看到妹妹如此得意,也忍不住为她感到高兴。
林爹虽然自己不识一个字,但看到女儿如此聪慧,一脸自豪。
娇娘则识得一些字,她仔细端详着小锦欢的字迹,惊喜地说道:“真的,小锦欢真的学会识字了,而且写得如此漂亮!”
说完,她一把抱起小锦欢,亲了一口,赞不绝口:“我的女儿真是聪明伶俐,竟然能写出这么多字来,比娘亲还厉害呢!”
小锦欢被母亲夸赞得满心欢喜,她自信满满地说道:“那我是不是可以教哥哥识字了呢?”
“当然可以啦,你哥哥也要开始识字了。”
娇娘宠溺地抚摸着她的头。
原本娇娘还担心收完庄稼后再教孩子们识字和考学堂的事情,现在看来,完全不用担心了。
小锦欢的聪慧和勤奋,让她有了信心。
小锦欢所识之字竟然比她还多,这让她更十分惊讶。
尽管有些字她不知道如何念,但她曾经见过,见过却写不出,而小锦欢却做到了。
这真是老天赐予他们的小天才啊!
“今天下午,你就不用去地里帮忙了,跟着妹妹好好学习识字。”
娇娘慈爱地对小锦强说道。
“是,娘,我会很听话的。”
小锦强表现出乖巧的模样。
“别调皮捣蛋,认真学,学好了就可以去学堂了。”娇娘严肃而认真地叮嘱道。
“好的,娘,我肚子饿了。”
小锦强摸了摸肚子,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
“你呀,就知道吃,你妹妹写了这么多字都还没喊饿呢。”
娇娘宠溺地笑了笑。
“可是我干了很多活呀,肚子早就饿了,妹妹又不用干活。”小锦强辩解道。
“好啦好啦,我这就去做饭,今天咱们吃肉。”
娇娘宠溺地摸了摸他的头,转身走向厨房。
听到吃肉两个字,小锦欢和小锦强的眼睛都亮了起来,异口同声:“吃肉!”
小锦强并不知道这肉是娘亲用嫁妆换来的,而小锦欢则是通过系统九九得知了真相。
但她并没有说出来,只是默默地记在了心里。
在这个贫穷的家庭里,小锦欢感到无比温暖和感动。
她知道,只有更加努力地学习和成长,才能回报娘亲的养育之恩。
【宿主,你娘亲的嫁妆如今只剩下一对耳饰,她已经用这对耳饰换了一斤的肉。】
【那对耳饰竟然只换得了一斤猪肉?】
【那可是用上等玉珠制成的耳饰,原本价值五百两银子,你娘亲可能并不知道它能值这么多钱,真是可惜了。】
【这么说,我娘被人骗了?】
小锦欢心中泛起涟漪。
一斤猪肉在市场上最多值二十两银子,而那对耳饰竟然价值五百两银子,这卖猪肉的人明显占了大便宜。
不行!
她必须为母亲讨回公道,拿回那嫁妆!
“小锦欢,你是不是哪里不舒服?有什么事情要告诉娘,知道吗?”
娇娘见小锦欢心事重重,以为她哪里不舒服。
这顿饭,小锦欢吃得心不在焉。
娇娘误以为她是因为天气转冷而感到不适。
毕竟深秋已至,冬天也即将来临,孩子们的衣服需要添置了。
想到这里,娇娘不禁皱起了眉头,看着一旁吃得津津有味的林政一,心中涌起一股莫名的情绪。
想给他一个大逼兜。
“娘,我没事,吃完饭,我还要教哥哥识字呢。”
小锦欢试图掩饰自己的心事,不想让娘亲担心。
“吃完饭就休息一会儿,消消食,不用那么着急。”
娇娘温柔地抚摸着小锦欢的头,满眼都是爱意。
“嗯嗯。”
小锦欢点了点头,心中却已经下定了决心,一定要找回那失去的嫁妆,为娘亲讨回公道。
饭后。
林爹娇娘都出门了,留下小锦欢和小锦强在屋子里休息。
过了一会儿,他们开始咿咿呀呀地写字画画,享受着属于他们的欢乐时光。
林家一共有三个小院子,每个院子大约有五十平方米。
林大郎、林政一和林政军三父子各自拥有一个独立的小院子。
这些小院子之间隔着矮矮的竹栏,使得他们可以互相看到对方在做什么。
两兄妹的欢声笑语传到了林大郎和刘氏的耳中,却让他们感到烦躁。
“逆子!全都是逆子!养的都是什么白眼狼!连吃饭都不叫我们了,是不是想饿死我们?”刘氏不停地抱怨着。
林大郎皱了皱眉,问道:“你不是刚吃了烧饼吗?怎么现在又饿了?”
刘氏瞪了他一眼,没好气地说道:“你这是什么话?我是那种吃不饱的人吗?”
林大郎叹了口气,无奈地说道:“行了,这件事确实是我们做得过分了。娇娘说得没错,那个死心眼的丫头一年到头都不回家看我们一眼,家里的事情全都是娇娘在操持,是我们亏待了她。”
他顿了顿,继续说道:“明天,你去买三只老母鸡回来,给老大他们送一只。”
刘氏惊讶地瞪大了眼睛,不敢相信地问道:“老头子,我没听错吧?现在家里手头这么紧,你还要添鸡回来养?而且还要给老大他们送一只?”
话是这么说,但她一脸喜悦。
几十年来,这还是林大郎第一次提出要添鸡回家养呢!
实际上,那三只被吃掉的老母鸡原本是娇娘怀孕期间回娘家探亲时带回来的补品。
而刘氏却看中了它们,将它们占为己有并圈养起来。
这几年来,他们偶尔能吃到一些鸡蛋,而娇娘则不想再跟二老争执什么。
林大郎想了想,说道:“那就给半只吧,留一半炖点汤送给那丫头。”
刘氏听后,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娇嗔道:“我就知道大郎还是疼爱咱们女儿的。”
她心中暗自打算,正好可以借这个机会去看看那个臭丫头过得怎么样了。
或许,她还能趁机捞些好处呢。
……
数日后。
小锦强已经学会了许多字,小锦欢因此成为了家中的大功臣。
林爹为了庆祝这个好消息,正准备上山打猎。
这时,刘氏提着半只鸡走了过来。
“哎呀,我的乖儿子,你的身体可好些了?都是你爹太过分了,这不,娘特地给你们送点好吃的来补补身子,你们就别怪爹娘了。”
尽管心中有些不满,但林爹还是选择了与家人和解。
“谢谢爹娘。”
他接过刘氏手中的鸡肉。
“怎么没见小锦强和小锦欢呢?”
刘氏朝屋里张望了一下,却没见到两个孩子的身影。
“他们玩累了,已经睡下了。”
“小孩子嘛,容易累是正常的,就像你小时候一样,跑几步就说累了。”刘氏笑着说。
林爹停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如果娘没什么事情的话,就回去休息吧。这段时间娇娘身子不适,无法做饭,而我除了地里的活计,也没做过饭。你和爹就……”
“不用说了,娘懂,娘懂。”
刘氏急忙打断了他的话,如果再让他说下去,她恐怕真的要被气上西天了。
她暗自咒骂着这些白眼狼,白费了她这些年的青春来养育他们。
半只鸡炖的汤本来就不多,那个丫头肯定会抱怨她小气。
早知道就不该给这些白眼狼送半边鸡了,真是气死人了!